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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秋期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教学工作的 通 知

作者:时间:2023-10-18点击数:

学校各单位、各学院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“二十大”精神,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校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要点(2023 年下辑)>的通知》》(附件1)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期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教学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授课教师聘用

(一)聘用条件
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坚定的政治立场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爱岗敬业,热爱《形势与政策》教学工作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。

2.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或相近专业背景,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,鼓励从事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和组织、宣传、统战工作的兼职教师参与授课。

3.采用教师本人申请,校内公开选聘的形式聘用任课教师,经学校研究后择优录用。

(二)教师职责

1.参照《高校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要点(2023 年下辑)》选定授课题目,组成相应的专题教学团队。

2.按照要求完成本学期课程教学、课堂辅导及学生考勤。

3.授课结束后,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及课程考核。

4.对课程的教学文稿、课件等资料进行整理、存档,并将文字稿和电子版按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马克思主义学院。

(三)教师考核

1.马克思主义学院定期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内容、教学进度、教学方式、记录形式、成绩评定标准是否符合要求,实践性教学文字资料的留存是否齐全。

2.对于上课迟到、缺课的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,对不称职的任课教师及时予以更换。

3.各学院应派督导员对授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跟踪督导,以便改进教学方法,提升教学效果。

(四)报名时间

请符合聘用条件并愿意承担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教学的教师于10月30日下午17:00前到综合楼A511报名,联系人:崔老师。

二、课程授课

(一)授课方式:专题讲座。

(二)授课形式:以线下讲座+线上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
(三)相关要求

1.全体在校生应全部参加线下线上授课全过程。其中参与不少于2次(4课时)线下课程(具体请各学院填写课程安排统计表,附件2),并通过“智慧课堂——非课程表课程——2023年秋期《形势与政策》课堂”,自学不少于4个课时线上专题教学资源。

2.授课教师应提前在智慧课堂搭建对应课堂,并上传学习资料。各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加入相应课堂,自主学习相关资料,完成学习任务,并获得相应学分。

三、课程表的编制

(一)各学院负责本院《形势与政策》授课时间、人数等内容的编制工作,并于10月30日前,将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:1****86175@qq.com。

(二)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统筹安排授课教师。

四、相关要求

(一)各授课教师应积极组成教学团队,通过集体备课、小组备课等形式,提升授课质量。

(二)各授课教师在教学中要主动打造“我爱我校、我校我爱”靓丽名片,营造“爱校、护校、荣校、兴校”的良好氛围,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,引导大学生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。

(三)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期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教学工作,做到应开课班级、应上课学生全覆盖。

(四)各开课班级辅导员要切实配合授课教师,做好学生考勤、秩序维护,确保学生按时到课。

附件1:高校“形势与政策”课教学要点(2023年下辑)

附件2:2023年秋期《形势与政策》课程安排统计表

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

2023年10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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